你镇《关于要求审批龙田村三级渔港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点函【2019】32号)文悉。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鼎海渔【2019】40号文)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龙田村三级渔港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田村三级渔港迁建项目
(项目代码:2019-350982-05-01-011854)
二、项目地址
福鼎市龙田村
三、建设单位
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达到生产型三级渔港的设计要求,迁建后码头总长度为40.75米,宽度为11米,码头高桩结构由连接平台、斜坡段以及低水位平台和末端台阶组成,其中斜坡段坡度为1:10,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6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57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六、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走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4.5032吨标准煤,本批复附《项目节能登记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15日
抄送:市政府办、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统计局、财政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