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关于申请办理福鼎市桐山溪下游河中岛景观项目立项会商阶段有关审批事项的申请报告》(鼎城投司【2019】26号)文悉。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42号、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4号文精神及市规划、国土、水利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福鼎市桐山溪下游河中岛景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鼎市桐山溪下游河中岛景观项目
(项目代码:2018-350982-70-01-052278)
二、项目地址
桐山溪下游河中岛
三、建设单位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05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47平方米,绿化面积236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工程、景观建筑物工程、景观桥工程、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给排水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70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015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六、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走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93.49吨标准煤,本批复附《项目节能登记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4日
抄送:市政府办、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统计局、财政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