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关于沙埕镇台峰村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申请可研批复的函》(沙政函【2019】20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福鼎市沙埕镇台峰村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鼎市沙埕镇台峰村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350982-90-01-004645)
二、项目地址
福鼎市沙埕镇台峰村
三、建设单位
福鼎市沙埕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村内环境整治、村内旅游标识添置、观景道路改造、游客服务中心及停车场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9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1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福鼎市沙埕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六、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走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程。
3、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4.72吨标准煤,本批复附《项目节能登记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31日
抄送:市政府办、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统计局、财政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