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关于申请福鼎市龙山溪(龙山桥至春亭桥段)绿化景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鼎城投司【2019】14号)文悉。根据市规划、国土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福鼎市龙山溪(龙山桥至春亭桥段)绿化景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鼎市龙山溪(龙山桥至春亭桥段)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代码:2018-350982-78-01-058998)
二、项目地址
龙山桥至春亭桥河段两岸
三、建设单位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全长13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亭、景观照明、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小品及污水井整治等相关配套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76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64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六、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走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程。
3、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9.71吨标准煤,本批复附《项目节能登记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31日
抄送:市政府办、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统计局、财政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