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关于福鼎市磻溪镇炉屯村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申请可研批复的报告》(磻政【2019】45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福鼎市磻溪镇炉屯村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鼎市磻溪镇炉屯村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350982-90-01-004647)
二、项目地址
福鼎市磻溪镇炉屯村的规划红线内
三、建设单位
福鼎市磻溪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建设景区道路1070米,其中包括炉屯店至横路下改扩建770米和村内观光茶园步行道300米,其他建设内容包括环境整治工程,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7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65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福鼎市磻溪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六、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走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程。
3、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0.39吨标准煤,本批复附《项目节能登记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31日
抄送:市政府办、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统计局、财政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