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街道)扶贫办: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20号)文件和各乡镇上报的项目及资金需求,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05万元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计划
(一)产业扶贫安排71万元
1.按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或项目)每年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的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龙安)上报全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需求、第一批中央财政已安排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本次资金安排54.8万元,详见《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2.支持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根据市扶贫办《关于下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及贫困户培训任务的通知》(鼎扶办〔2018〕52号),2018至2019年,我市需完成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25人,创业农户培训任务150人。除2018年已完成的培训任务,2019年度实际需完成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10人,创业农户培训150人。其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已由宁德市扶贫办组织完成,按职业农民培训标准给予培训补助每人每天200元,培训6天,需资金1.2万元;创业农户培训150人,市扶贫办拟于6月下旬委托福鼎市职业中专学校组织以茶产业创业为主的5天培训,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补助,需资金15万元。两项培训资金需16.2万元,培训对象由各乡镇(街道、龙安)协助落实,培训费由市扶贫办统一结算。
(二)贫困村提升工程安排34万元
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建设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每村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全市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本项资金总额的20%。太姥山镇竹下村村部至塔里、井下道路硬化工程已完工,缺口资金13万元,本次安排专项补助10万元;管阳镇天竹村路灯亮化建设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动工,缺口资金13万元,本次安排专项补助10万元。磻溪镇油坑村、金谷村均属2018年度村财未达到10万元的贫困村,本次安排油坑村专项补助7万元,用于投资入股福建四季盛茶业有限公司;安排金谷村7万元,用于新建金谷村罗伍头金福茶厂--车间项目,增加村财收入。
(三)其他扶持项目,本次资金暂不安排。
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创业致富带头人贴息,目前各乡镇未申报项目,本次资金暂不安排。新型经营主体奖补项目由于带动成效暂时统计不全,下次资金再行安排。
二、资金拨付
根据涉农资金风险防范和乡村振兴资金审计问题整改要求,今年开始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补助到户的拨付方式调整,由各乡镇(街道、龙安)从项目库中选择资金扶持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审批后,汇总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直接补助到户。到村到项目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下文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补助到村到项目。
三、抓好工作落实
有关乡镇(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突出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特别是7560元低保线以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抓紧研究细化该项资金使用安排方案。同时进一步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安排一律从项目库中选择。资金安排方案于2019年6月20日前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报备,并按规定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省市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与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评挂钩。
四、强化资金监管
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转结余,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强化项目精准带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切实纠正简单发钱发物或以资产收益扶贫为名追求短期分红的做法。要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要求,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将对该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附件:1、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及绩效目标表
福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