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鼎市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鼎政办〔2017〕134号)、《关于组织自行贷款贫困户申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鼎扶办〔2018〕101号),现将我市2018年度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第三批扶贫小额贷款(贫困户自行贷款)贴息对象 60 户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7日。若有异议,请向福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应,电话:0593-7819066、7853028、12317。
附件:福鼎市2018年度第三批扶贫小额贷款(贫困户自行贷款)贴息资金公示名册
福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