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倡议书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05-1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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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孩子们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特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在道路行驶要注意瞭望、减速慢行,过马路的时候,要做到“车让人”;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和“护学岗”志愿者的指挥;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
     2.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驾、乘人员均需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超载,不得抢先,不加装遮雨篷等装置,上下车注意安全。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争道抢行、不超速、不随意掉头、不逆行、服从交警和护学岗志愿者的指挥。

3.家长接送的车辆路上行驶时要远离大型车辆,要尽量避开学生上放学高峰期时段进入校园周边,自觉按指定位置规范停放,不阻塞校门马路

4.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学。

 5.教育子女须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路段要沿路边右侧行走,横穿马路时需走人行横道,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或聚集停留。

6.对年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需驾驶合标电动车必须强调他们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各行其道骑车靠右,路上行驶时要远离大型车辆,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扎堆骑行,不拆后车镜,不得加装、改装妨碍安全驾驶装置,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骑车时不载人、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不看手机,不戴耳塞听音乐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为了您孩子的人身安全,要从大爱出发,希望大家配合学校工作,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营造文明行路的良好氛围,助力孩子健康成长,确保他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福鼎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