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孩子们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特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在道路行驶要注意瞭望、减速慢行,过马路的时候,要做到“车让人”;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和“护学岗”志愿者的指挥;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
2.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驾、乘人员均需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超载,不得抢先,不加装遮雨篷等装置,上下车注意安全。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争道抢行、不超速、不随意掉头、不逆行、服从交警和“护学岗”志愿者的指挥。
3.家长接送的车辆在路上行驶时要远离大型车辆,要尽量避开学生上放学高峰期时段进入校园周边,自觉按指定位置规范停放,不阻塞校门马路。
4.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
5.教育子女须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路段要沿路边右侧行走,横穿马路时需走人行横道,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或聚集停留。
6.对年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需驾驶合标电动车),必须强调他们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各行其道,骑车靠右,路上行驶时要远离大型车辆,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扎堆骑行,不拆后车镜,不得加装、改装妨碍安全驾驶装置,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骑车时不载人、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不看手机,不戴耳塞听音乐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