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9-18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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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相关学校初审,下列申请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现将审核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2019918日至2019924日),向福鼎市教育局反映,逾期即予符合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复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7830789

 联系地址:福鼎市古城西路87

 

福鼎市教育局

2019918

序号

申请人

社区(单位)

家庭人数

是否住公房

1

黄灵芝

福鼎市实验小学

4

2

林文基

福鼎市实验小学

4

3

何美花

福鼎市实验小学

3

4

黄建征

福鼎一中

1

5

卓雪清

福鼎六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