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质量提升资金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11-3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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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宁财教指[2018]40号)文件,根据省级遴选公布的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建设园、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等数量,下达我市教育质量提升资金150万元,用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特此公示。
具体单位:
福鼎市第一中学20万、福鼎市第六中学20万
福鼎市龙山小学20万、福鼎市桐北中心小学40万
福鼎市实验幼儿园10万、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20万
福鼎市前岐中心小学20万



福鼎市教育局
2018年11年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