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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挂牌督导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04-29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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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各督学责任区: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发展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挂牌督导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2021年的“一号工程”,是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本次专项督导,督促学校能通过提高课堂效率,优化课程实施,实施科学评价,家校协调育人等途径,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二、督导依据

1.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

2.《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

生减负措施的通知》(闽教基〔2019〕23号)

三、督导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完小)。

四、督导安排

网络问卷:4月12日前

实地督导时间:4月12日—23日

    问题整改第一次跟踪督查:5月份

项目管理“回头看”复查:10、11月份

五、督导方式和重点

1.督导方式:责任督学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采用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网络问卷等形式开展督导。

2.督导重点:课程实施、均衡编班配置师资、考试管理、学生睡眠管理、学生手机管理、读物教辅管理、作业管理、学业评价、加强体育增强学生体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六、督导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宣传。本次主题督导内容作为“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学习活动,将进行长期跟踪,确保工作进一步落实;其中涉及相当多的项目指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内容,相关部门将以测评问卷形式开展调查了解。

2.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自查整改。各校要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和督学助理为副组长,办公室、教务、教研、德育和班主任为成员的规范办学工作领导小组,把落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摆到学校管理工作主要议程,通过发现问题、破解难题,推进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4月12日前组织相关指标负责人做好自评工作,并收集相关档案备查。自评表电子版上传督导室和责任督学邮箱,纸质版盖章后待督查组到校上交。各中心小学要及时下发文件,做好一校一评。

3.再调研再落实,以督导促规范。各校责任督学要按照“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统一部署,提高责任使命,按照规定时间开展督导,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精准精细“再调研”,以真督实查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学校及时整改,促进问题解决。

4.各督学责任区在25日前形成督导报告,附上问题清单。督导办在28日前形成督导报告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

联系人:陈维佑督学,电话:7820023;

邮箱:fdzfjydds@163.com

 

附件: 1.福鼎市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挂牌督导细则

2.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

3.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 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闽教基〔2019〕23号)

 

 

 

 

福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