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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程建设的意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5-07-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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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校,电大福鼎学院,特教校,劳动基地:

2010年起,我市积极推进“三名”工程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广泛培育新生优秀力量,引领名校长、名师的成长,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程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名师名校长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培养机制为动力,以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为重点,不断强化观念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建立分层级,递进式、可持续的名师名校长培育机制,进一步激发优秀教师、优秀校长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促进更多的优秀教师涌现,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用5年左右的时间,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具有较强终身学习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在教育实践中发挥示范作用的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师以及名校长,以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的提高。

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学理念先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的学科骨干教师,占全市教师总数的15%~20%。

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富有特色,勇于改革创新的学科教学带头人,占全市教师总数的8%~10%。

培养一批教育理论素养深厚,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在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占全市教师总数2%~3%

培养一批具有开阔视野、人文情怀、鲜明办学思想、先进管理水平的名校长。

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培养,促进发展与成熟,培育具有教育教学特质及个人风格成熟,享有较高知名度的特级教师、省级名师、名校长。

三、选拔培养程序

(一)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定》。

(2)从事教育教学5年以上,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3)胜任所教学科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校级以上开过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并获得好评,周课时达到教学常规规定的课时量,有2年以上班主任经历。

(4)具有一定教研能力,市区教师在福鼎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一篇论文(教育教学感悟)或参与一个课题研究。农村教师至少有一篇教学论文收入县级论文汇编。

(5)熟练掌握和应用信息技术与现代教学技术,熟练制作课件并利用媒体上课。

以下人员可列为福鼎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对经过组织综合培训达到福鼎市骨干教师条件予以认定为福鼎市骨干教师称号。

①在2014年启动的教师教学技能专项培训的参训人员中,经培训考核合格的。

②在全市广泛开展“优质课”评选活动中;中、初、幼、职每年组织开展“教坛新秀”评选活动。获得“教坛新秀”称号且符合条件要求的。

③在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得福鼎市级二等奖以上的教师,且符合条件要求的。

④对照骨干教师条件,教师个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推荐。

(二)学科教学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条件:

除具备骨干教师条件外,还应具备:

1.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和较高的教学艺术性,初步形成   独特的教学风格。

2.具有较强的教改意识,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随时随地能为本市或兄弟县市教师上好公开课或观摩课。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以上或在地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参加一个福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4.发挥传帮带作用,近5年来指导青年教师获得教坛新秀等荣誉或带2名青年教师成长,成绩显著。

5.从教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

对已认定“骨干教师”的和凡参加宁德市级教学技能获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开展为期二年的培养,经综合考核认定合格的确认为“福鼎市学科教学带头人”。

(三)名师培养工程

1.对前三届评选出来的名师中(名班主任转为德育名师)重新制定标准,进行考核,对能达到标准经培养考核确认为新的名师

2.从学科教学带头人中经培养考核确认为名师。

3.获得特级教师确认为“名师”。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义务与待遇

义务:

(1)每学年至少上两次校级(含校级)以上教改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

(2)参与并指导本校的教本培训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每学年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育感悟心得。

(4)积极参加送教下乡等活动。

待遇:

(1)由市教育局统一颁发相应的称号证书

(2)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原则上在骨干教师中产生。

(3)优先参加外出学习考察。

(4)在评职、晋级晋职、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5)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的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进行推广宣传。

(6)优先推荐参加宁德市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培养。

(四)特级教师(正高级)培养工程

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评选条件及附件的有关规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育学科研究机构中,年龄一般男52周岁,女47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中基本达到评选条件的,大力创造条件并组织专家予以指导培训培养。

(五)名校长

参照福建省名校长培养工程模式,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中择优推荐若干名有资质、有能力、高素质、有潜力、肯学习、肯钻研的年轻校长,委托福建省教育学院培养,力争在3-5年间成就为名校长。

四、组织管理

1.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择优原则,重点选拔德才兼备、     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景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校长作为培养对象。

2.主要围绕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理论,学科理论与教学论,教育科研、基础教育,改革动态,学科专业理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当前学校改革发展趋势,教师专业发展等设置研修内容。

3.采用集中研训,实践磨砺,自我研修,远程研修,教育考察,名师指导,课题研究等方式,有效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4.局人事股、师训股等相关股室和教师进修校,负责名师、名校长的培养工程工作,人事股牵头名校长、名师、特级教师(正高级)培养。师训股牵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教师进修校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培养的系列活动。

5.加大组织领导管理力度,局成立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建立健全名师、名校长工程管理体系,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五、服务保障

1.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在培训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名师、名校长培训,各校也要挤出经费,为名师队伍建设提供大力支持。

2.加大“名师工作室”建设,建立好县、校两级“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做好成员选配工作,建立相关制度,鼓励名师个性发展,围绕目标培养,积极促进名师、名校长开展研究和实践。

3.加大考核力度,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采取流动管理形式,对在培训培养过程中不适应的人员及时劝退出培养序列,对达到相应业绩考核要求目标标准的,授予相应的称号。对于在规定期内,未能完成相应岗位称号的相关工作,不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经考核不合格的给予撤销其荣誉称号。

4.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宣传名师、名校长的先进事迹,福鼎教育专刊、福鼎教育网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提高其社会地位,营造尊重和关心的良好氛围,让名师、名校长激励引领更多的优秀教师发展,促进高层次优秀教师群体的形成。

5.加大成果推广与应用,认真开展以名师、名校长为专题教育经验研讨会,名师、名校长论坛。名师、名校长成果展示会,送教下乡,汇编出版名师课堂,教学笔录和论文集,提高名师、名校长的知名度,为发挥其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6.加大激励制度建设,制定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的激励办法,设立名师、名校长津贴,用于激励名师、名校长等优秀教育教学人才。

 

附件:福鼎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领导小组

 

福鼎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日

                                                            

  福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印发   


附件

福鼎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赖思宋(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方维通(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成  员:李  进(督导室主任)

李家卫(副局长、主任科员)

王其仁(副局长)

陈永雄(纪检组长)

林孝密(副局长)

方桂祖(督导室副主任)

陈起和(督导室副主任)

林开文(进修校校长)

吴平安(进修校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喻足德,副主任:张国星,

成员:陈佩芬、胡颖如、朱典勰、温兴中、翁以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