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教育 > 发展规划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8-04-28 00:0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校,电大福鼎学院,特教校,劳动基地:

  现将《2018年福鼎市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福鼎市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

  福鼎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2018年福鼎市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健全完善学校综治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校园安全事故,为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一、落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1.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福鼎市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逐级逐层签订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贯彻《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的通知》(鼎教安〔2018〕2号)精神,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把省“两会”、省运会顺利召开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重特大风险隐患问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全面排查整治隐患。以“宁德教育安全标准化隐患台账管理系统”为抓手,各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学校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等隐患,分级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销案清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分类治理、自查自改、动态监控、闭环管理、挂牌督办等长效机制,做到隐患整改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

  3.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优势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安全、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文化娱乐场所、网络安全、扫黑除恶、护校安园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具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开展管制刀具和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遏制涉校涉生治安案件的发生。

  4.持续推进“两项创建”滚动管理。加强“两项创建”动态管理,严格考评验收,推进学校安全标准三年期满复评换证工作,结合隐患台账管理系统数据及日常督查考评,市教育局将通过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等方式,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给予降低等级直至摘牌。结合我市教学系统实际情况,持续以“两项创建”为载体与抓手,每年培育3个以上不同类型的优秀示范学校,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加快推进综治安全信息化建设。综合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宽带网络校校通”等互联网项目建设成果,探索建立集治安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网格化服务及公共应急指挥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对现有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学校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将学校综治安全信息化建设纳入“智慧校园”试点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强化教育演练,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6.加强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着力加强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农村学校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将学校安全管理纳入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岗位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举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班、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开展安全教育教学观摩、交流和评比,全面提升《公共安全教育》施教能力。

  7.争创“省级安全教育示范区”。持续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深化“宁德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管理使用,争创“省级安全教育示范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考评验收,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平台主题活动、专题教育,抓紧抓好应急演练、预警发送等指标性任务要求,培育一批校园安全教育示范校,努力打造省级安全教育示范区。

  8.抓好日常安全教育。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依法治安。继续推进综治安全法规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确保中小学第学校不少于12课时安全教育课程,其中期初第一周和期末前一周分别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开展第2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11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特种设备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9.加强应急逃生疏散演练。认真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中国教育学会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高等学校每两个月、中小学每个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防暴恐、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等应急疏散演练。积极推进安全教育体验基地(教室)建设工作,运用实景演练或虚拟现实(VR)等新技术开展应急演练,推进演练常态化、实效化、技能化。

  三、突出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0.防范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强师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联防联控机制,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支持,深入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路段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巡查,补充完善学校临近水域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生超标电动车整治工作。通过家访、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新媒体、安全平台预警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

  11.规范校车安全管理。贯彻《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同做好各项工作。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安全管理台账。规范校车登记和标牌办理流程,设置校车停靠站点和标识标线。持续开展新一轮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健全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监督制度。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做好校车及周末班车监督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1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部署和检查考评范畴;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依法督促本系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制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适时开展督查,督促学校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在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推进“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

  1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市教育局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安全专项督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序时推进“明厨亮灶”工程,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校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确保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原料管控、食品留样和从业人员培训等各项措施。

  四、强化工作督查,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4.加强综治安全督查。将学校综治安全督查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范畴,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督查工作。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整改到位。

  15.执行综治安全责任制度。按照《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坚决执行学校综治安全约谈制度,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市教育局或学校主要领导及时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坚决行使综治安全“一票否决”权,并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