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文誉)

来源: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3-1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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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百胜片区22-25号地块场地平整剩余石料加工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双岳片区百叶岚山东侧地块

建设单位

福建省文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福州壹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43150m2,总建筑面积为100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砂2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进入附近水体;在项目区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营地内化粪池处理后利用槽罐车定期抽吸后运送至福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该项目施工期施工单位采取分块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采用“湿式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声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

4、固体废物:该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对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外运作为建筑材料二次利用;废金属经分拣、集中后由废旧金属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石料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槽罐车运至福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堆场扬尘、破碎、筛选粉尘、运输扬尘和装卸扬尘。①堆场扬尘:对原料堆场采用密目网覆盖,能够有效的降低粉尘的排放。②破碎、筛选粉尘:破碎、干式筛分等工序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不得露天作业;破碎、干式筛分和整形等设备上方均需设置雾状喷淋头进行降尘处理。③运输扬尘:每天定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厂区运输出入口设置洗车池,清洁运输车辆轮胎;及时清洗路面,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洒防漏措施。④装卸扬尘:原料卸料时在设备卸料口安装雾状喷头降尘;输送带卸料口安装雾状喷头降尘。

3、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为了有效降低项目厂界噪声,建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生产设备尽量选用同类型设备中的低噪声型号;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降尘收集的砂粉和水处理的污泥;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收集的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存放于污泥间,与收集的砂粉一同定期外售给福鼎市利民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用于制砖;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