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并对拟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环评审批意见公示后,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意见 |
1 |
福鼎市太姥山镇“乡村振兴“行动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净化填埋场整治工程 |
2020.12.23 |
宁鼎环评[2020]106号 |
见下方附件 |
2 |
福鼎市杰达木业有限公司木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20.12.23 |
宁鼎环评[2020]107号 |
见下方附件 |
3 |
福鼎市宏华家具有限公司宏华木质家具生产项目 |
2020.12.23 |
宁鼎环评[2020]108号 |
见下方附件 |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3-7826176 7805525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环评管理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
邮 编:3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