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邦普产业园)

来源: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12-2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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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宁德邦普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

福鼎市龙安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镍钴锰氢氧化物前驱体10 万吨(自用)、动力电池用正极材料1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施工期污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民房作为施工营地,不新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可直接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排放

2、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辆等燃油燃烧排放的废气和装修期间有机废气等。措施:①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以减少扬尘扩散,同时安装建筑物垂直封闭网。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③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住宅集中区。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3、声环境: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等。降噪措施:建设单位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等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应尽量回收,而另一部分如土、石、沙等建筑材料废弃物则首先在场内进行平整回填,多余的由施工单位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场所统一处置。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运营期

1、水环境: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包括含镍重金属废水、含氨重金属废水、正极材料车间含锂废水、冷却系统排水、项目纯水制备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浓水以及生活污水。含镍重金属废水采用“两段高级化学氧化沉淀+多介质过滤”处理工艺处理达入网标准后纳入到福鼎市店下污水处理厂处理;含氨重金属废水采用“初级沉淀+精馏脱氨+膜处理”工艺处理达入网标准后纳入到福鼎市店下污水处理厂处理;前驱体水洗废水先通过超滤膜截流水洗废水中的镍钴锰氢氧化物等颗粒物,初步沉淀去除废水中的镍钴锰氢氧化物颗粒然后经过二级反渗透膜的选择截留作用将溶液中的溶质与溶剂分开得到回用水及高浓度反渗透浓水,回用水进入纯水系统回用,高浓度反渗透浓水排入含氨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正极材料生产废水进入含锂废水MVR蒸发系统后循环利用,零排放;冷却系统排水采用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纯水制备系统排水至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高盐废水专管;活污水在厂内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福鼎市店下污水处理厂处理。

2、气环境:运营期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生产车间的工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排放的废气。①镍溶解车间酸浸过程产生的G1硫酸雾调值过程产生G2硫酸雾经收集后通过三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镍钴湿法车间酸浸过程产生的G3硫酸雾、SO2)和配酸过程产生的废G4硫酸雾、盐酸经过三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③镍钴湿法车间萃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文丘里碱洗+活性吸附收集后通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镍钴湿法车间洗涤产生的G6-1硫酸雾、盐酸)和反萃过程产生的G6-2硫酸雾、盐酸经收集后通过三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镍钴湿法车间副产品烘干、破碎、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前驱体生产车间在氨水配置、陈化及过滤碱洗工段会产生含氨废气,三个工段反应釜中产生的氨气均由抽气孔抽至三级酸洗塔处理后排放。前驱体生产车间在烘干过程中会产生干燥废气布袋+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22米高过排气筒排放;正极材料车间在混合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排放;匣钵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⑩前驱体生产车间正极材料车间产品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⑪罐区产生的废气经水吸收后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运营期产噪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降噪措施:①在设计上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和对噪声设备实施合理布设。②加强绿化,利用树木降低噪声。所有机械设备的安装,其基础均应作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大部分均可返回生产线综合利用;小部分废渣等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在厂区应当建立专门的危险废物仓库,并建立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 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公示时间:2020年1221日-2020年12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