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丰茂包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11-1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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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彩印软包装袋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双岳工业项目区同裕路 20

建设单位

福鼎市丰茂包装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印刷食品包装袋 1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该项目租赁已建标准厂房新增设备进行生产加工,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且均在室内作业,因此本评价不对施工期污染源强进行分析。

运营

1)水环境:该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废气处理措施喷淋塔中的定期排放的喷淋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双 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线产生的油墨印刷废气及制袋过程中产生的涂胶有机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过滤膜+UV 光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后115m的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来源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降噪措施:①在设备选型上选购先进的低噪声型设备,减少高噪声源。 ②高噪声设备基座应采取防振、减振和阻尼措施,进行减振消声。③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维护其良好的运转的状态,防止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①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集中收集后出售物资回用公司综合利用。③危险废物: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油墨废弃包装物、定期更换的废弃活性炭属于危险废 物,应设置专门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01116日-202011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