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双岳项目区小岳溪防洪堤工程)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9-16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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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福鼎工业园区双岳项目区小岳溪防洪堤工程

建设地点

福鼎市双岳项目区

建设单位

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福建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道整治 1229.8 米,新建两 岸防洪堤全长 2459.6 (1229.8m*2),新建两座排洪箱涵 465 米,防洪标准为 20一遇,工程等别为等,主建筑物为 4 级建筑物,次要和临时建筑物为 5 级建筑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期产生的生产性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清洗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后循环回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不外排;开挖的淤泥泵至泥罐车内,运至1#土石方中转区内的淤泥干化场中自然晾干。施工临时场地不设住宿营地,施工人员分散居住在附近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现有的污水排放系统中,不另行单独外排。

2)气环境: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河道清淤作业淤泥散发的恶臭气体、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等。降尘措施: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用湿法作业,定期对各产尘点洒水,防止扬尘产生,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②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避免沙土泄漏;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尽量绕避居民区等敏感点,运输车辆途经较集中居住区时,应减速行驶。③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④开挖的土方应尽可能做到随挖随填,随填随压。⑤淤泥开挖过程中应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在居民点施工段应建设围栏,高度一般为 2.53m,避免臭气直接扩散到居民点;干化后的污泥及时清运,以缩短淤泥晾 干场恶臭的影响时间。

3)声环境: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降噪措施:①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运输路径,在途经沿线的居民敏感点路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施工时,公路止点段敏感目标一侧设置围挡等措施。④合理布设施工设备,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布置,并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工程开挖产生的弃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土全部运至福鼎市汽摩配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回填综合利用;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并通过在各施工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垃圾回收站处理。

运营期

该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噪声污染及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0916日-202092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行政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