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高远建材)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9-1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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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福建高远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福鼎市白琳镇金山工业区 8#地块

建设单位

福建高远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沧州硕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17.943亩,总建筑面积 7103.27m2,年产45万平方米板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施工期人员就近租用附近居民住宅,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周边现有污水系统排放;施工废水在加强设备维护和施工机械的燃料油、机油等物料管理的情况下,其产生量极小,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和隔油池,经沉淀隔油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生产,剩余的用于场地喷洒防尘

(2)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尘和施工机械废气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定期洒水,可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车辆、机械产生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属于间歇排放对施工材料应采用遮盖物如帆布等进行临时压盖,以避免扬尘污染;散装水泥等粉状建筑材料应尽量进入仓库保存。

(3)声环境:施工期应合理地安排这些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施工机械的施工位置,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加强管理,掌握当地居民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尽量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混凝土需要进行连续作业时应先做好人员、设备、场地、材料的准备工作,将搅拌机运行时间压缩到最低限度。注意施工机械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

4)固体废物: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渣土统一规划安排,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委托建筑渣土管理公司统一负责运送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然后由专门人员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生产废水经竖流式污水处理设施后全部循环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由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统一纳入白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该项目切割、切边、磨边、磨光、雕刻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湿法”工艺将大部分颗粒物随冷却废水流至竖流式污水处理设施中,未去除部分颗粒物直接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火烧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该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措施:厂房安装隔声门窗,生产车间采用砖混结构,墙体加厚,对厂区进行优化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设在厂区西侧,远离东侧规划安置地噪声敏感点;独立风机房,安装消声设备;选用低噪的生产设备,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措施;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润滑,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为:①切割、切边、磨边、磨光、雕刻等工序产生的石材边角料,经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②污水处理设施压缩泥渣,经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③废机油属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在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置④生活垃圾,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0915日-202092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