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和吉鑫)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9-1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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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岙里工业项目集中区A-31A-32地块

建设单位

福鼎市和吉鑫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福州晟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4097,总建筑面积9652,产年产200万套化油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施工人员聘用当地或邻近村落住宅村民,施工地区不设置临时居住点,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村民住宅的现有的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气环境: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废气。措施①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施工场地出口设洗车平台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搅拌混凝土产生的废气与粉尘。④采用湿式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⑤项目场地边界四周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档

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降噪措施:①场界要求采取隔声减噪措施。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在工程结束前清扫干净。对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外运作为建筑材料二次利用;废金属经分拣、集中后由废旧金属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碎砖、混凝土块等废料经集中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建筑公司运往指定地点统一处置。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民房居住,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

运营期

(1)水环境:运营期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后的废水水质达到岙里工业项目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岙里工业项目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尾水经市政管网纳入福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2)气环境:运营期在熔化炉、压铸机、封闭剂溶液槽、烘干机上方设置集气设施,废气经收集后,由高温布袋除尘处理;项目抛丸废气经集气设施和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两股废气最后一起由1#排气筒排放。切削液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很少,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放。机加工金属颗粒物一般飘落在车床及机加工设备附近,要求企业安排专职人员及时进行清扫收集装袋

3)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是最积极的措施,厂家应选购低噪音的机器设备。优化设计车间内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最大可能的远离厂界。车间内各种机械在安装固定的时候,要先设计好减振措施加强门窗的密封性能、加强门、窗的隔音处理。强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设备带故障使用。为高噪声设备的岗位工人配备耳塞等劳保产品,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4)固体废物:运营期金属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回用生产;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工人清运处置。危废包括:废机油、废切削液隔油沉淀沉渣等项目拟在车间一层建设4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0914日-202091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行政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