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3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万顺海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3-2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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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年产30000张床垫项目

建设地点

福鼎市贯岭镇分关家具产业园A-4地块

建设单位

福鼎市万顺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占地19.98亩,建设厂房、办公楼等建筑面积17082平方米,海绵自产50t,年产30000张床垫。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搅拌混凝土废水、混凝土构件养护废水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项目施工人员租住于周边村庄,利用村庄现有卫生设施排放。

2.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汽车、机械排出的废气。施工厂界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重视施工现场的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及主要的出入口应经常洒水,尽量缩小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以减轻扬尘对环境的污染。由于运输车辆及设备在现场停留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有限,且本地区大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汽车、机械排出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作业。采取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把噪声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在晚上1000至次日早上600期间应停止施工,如因技术原因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应在开工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并采取临时噪声减缓措施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敏感点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车辆在城区内禁止鸣笛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施工场地的边界设置轻质施工围护结构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余不可利用的必须按照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地点妥善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后排入贯岭镇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项目对发泡、熟化工段设置密闭措施,发泡、熟化工段上方设置集气设施,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严格按照生产工序要求控制反应时间,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易挥发物质的无组织排放;优化集气罩设计参数,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合理布置车间,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保持车间门窗关闭,合理设计屋顶排气系统,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保证废气收集系统与生产设备自动同步启动定期检查各环保设施,针对活性炭应定期检查并更换,确保不发生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气排放对不能密闭的部位需设置风幕、软帘等阻隔,减少废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发泡机、切割机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加装隔音罩、消音器、基础减震处理、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声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废试剂桶、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可回收外卖,废试剂桶、废活性炭由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1216日在环评宝网上发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告并于20191218日、1223日分别在东南快报上进行了公示。在通过网络平台、报纸等方式开展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现场查阅场所未见公众前往查阅纸质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项目建设单位未接到公众对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0324日-20203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行政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