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环保局关于2018年1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宁德桐城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11-2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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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宁德桐城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福鼎市桐城街道丹岐村

建设单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

环评机构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总征地面积23775.4,围墙内占地面积22900,本期建设内容在变电站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增占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2)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土石方挖方、填方和建筑用材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时各种动力机械(如自卸卡车等)与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定期采用洒水降尘,可大大减小建筑粉尘飘散。①土石方开挖时可将产生的土石方弃渣堆于站址围墙墙角处,利用两侧围墙形成的掩体压实堆放。②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料应用土工布围护,减小大风天气扬尘的产生量及暴雨时对弃渣的冲刷量。③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④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

(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措施: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施工中运输车辆对敏感点进行绕行,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沿线周边居民的影响;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程或施工工艺需要连续操作,需要夜间施工时,应事先进行公告告知周围居民,并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

(4)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施工垃圾主要为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大,集中收集堆放并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利用站内现有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内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大气环境:本工程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3)声环境:变电站运行噪声主要来自站内变压器的电磁噪声、高压电抗器等电器设备产生的连续电磁性和机械性噪声。本工程将现有2号主变搬迁至远期3号主变位置,主变声源位置发生变化,3号主变北侧新建8m高防火墙,能有效隔声降噪。

 

(4) 固体废物:本次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值守人员,原有员工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经站内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处理。站内配置了蓄电池组,淘汰的废蓄电池组属于危险废物,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进行合理处置。此外,本变电站按终期规模已建了一个容量为50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主变发生事故或维修时可能泄露的事故油。收集的事故油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181126日-201811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福鼎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管理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