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白琳镇寒洋口至金山工业区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2-08-1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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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白琳镇寒洋口至金山工业区道路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22]9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白琳石材工业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鼎市白琳镇寒洋口至金山工业区道路改造工程,其中项目改建道路全长983.962米,红线宽度为24米,车道数:3.0人行道+5.00m、机非混行车道+3.50m、机动车道+1.0m、中间带+3.50m、机动车道+5.00m 、机非混行车道+3.0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40km/h ,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鼎市白琳镇寒洋口至金山工业区道路改造工程,其中项目改建道路全长983.962米,红线宽度为24米,车道数:3.0人行道+5.00m、机非混行车道+3.50m、机动车道+1.0m、中间带+3.50m、机动车道+5.00m 、机非混行车道+3.0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40km/h ,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旧路拆除工程、土方及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10.4.1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质"(7)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型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337520(其中含暂列金额:75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3)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0日 08:30:00至2022年8月15日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9月2日 08: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鼎市白琳镇金山路15号,邮编:355213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519120,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3栋1梯1402室,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26971371,传真:/

  联系人:徐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85033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福鼎市住建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3-2195050、0593-781822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93-79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