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龙安项目区经五路二期工程(K0+817-K1+395.567)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12-2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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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龙安项目区经五路二期工程(K0+817-K1+395.567)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鼎市发展与改革局鼎发改审批【2020】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龙安项目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长度:道路全长约579米,红线宽度20米,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车行道路面类型: 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排管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路基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排管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 (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市政公用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122196(暂列金37278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及“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分别取消了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2)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根据闽建[2016]5 号、建市[2017]241号、闽建筑[2018]38号及其他现行有效的适用于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2日 00:00:002020年12月27日 00: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鼎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860178742,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四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150193786? 15359039099,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

联系电话:0593-21950500593-781822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93-79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