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城市综合改造提升“新绿亮洁”-福鼎市动车站扩容二期工程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9-1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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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城市综合改造提升“新绿亮洁”-福鼎市动车站扩容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018-350982-48-01-039406)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鼎市发展与改革局鼎发改审批【2020】54号文(关于福鼎市动车站扩容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动车站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326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拆除、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排管、路灯工程、景观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其中A道路建设长度为211米,红线宽度为18米;B道路建设长度为165米,红线宽度为13米;C道路建设长度为66米,红线宽度为8米;D道路建设长度为66米,红线宽度为14米;景观部分面积10985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4086平方米,广场铺装面积6899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2)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中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345413元(含暂列金3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3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2月中旬完成路面工程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闽建[2016]5 号、建市[2017]241号、闽建筑[2018]38号及其他现行有效的适用于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5日 08:00:002020年10月9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7689665380,传真:

联系人:谢宗恒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福宁南路6号(中益家居博览中心)11102,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826489,传真:

联系人:小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

联系电话:0593-21950500593-781822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93-79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