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龙安中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4-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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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龙安中学综合楼工程(项目代码2019-350982-47-01-028886)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鼎市发展与改革局鼎发改审批【2019】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龙安中学,代建单位: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鼎市龙安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龙安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31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5平方米,新建一栋四层综合楼,本期建筑占地面积602.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6.7米,建筑内容包括:绿化景观工程、场地道路硬化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室外消防水池及泵房、挡土墙工程、变配电系统等相关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鼎市龙安中学综合楼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园林工程等(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15~100米,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属中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469381(含暂列金450923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27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及“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分别取消了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2)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列入黑榜的责任主体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省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0日 08:30:002020年4月26日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多CA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5月14日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51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龙安中学

地址:福鼎市龙安开发区杨岐路253,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650562588,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号楼1205,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782188529@qq.com

电话:0593-7818678,传真:0593-7818678

联系人:小丁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

联系电话:0593-21950500593-781822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93-79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