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6〕47号)文件精神,现将福鼎市2021年春季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福鼎市教育局反映。
公示电话:05937853462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学生资助中心
福鼎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
2021年春季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