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3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14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要求,做好资金绩效工作。
附件1:2021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任务清单
2:2021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绩效目标表
福鼎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