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1-2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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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沟通上下、内外的联系,开展调查研究,综合情况,反馈信息,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当好参谋。

2、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人大机关其他各项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起草各类文件草案,整理会议纪要,印发会议文件及其汇编、会刊等。

人事代表工作室职责:

1、负责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和受上级人大委托联系在鼎的省、宁德市人大代表,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和受上级人大委托组织在鼎的省、宁德市人大代表的开展闭会期间的有关活动和工作。

2、负责本级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和督办工作等。

信访办职责:

1、负责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来信来访的受理、承办、转办、催办、查办工作和上级转办件、领导批办件的反馈工作,健全登记、办理、答复、汇报等制度。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职责:

1、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我市审判、检察、公安、安全、司法行政、民政等方面工作服务。听取联系单位的情况汇报,参加联系单位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必要时联合召集有关会议。

2、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检查、督促宪法、法律以及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在“一府两院”对口职能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等。

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职责:

1、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我市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服务。听取联系部门的情况汇报,参加联系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必要时联合召集有关会议。

2、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检查、督促宪法、法律以及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在市政府对口职能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等。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我市工业、交通、财税、贸易、金融、旅游等方面工作服务。听取联系部门的情况汇报,参加联系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必要时联合召集有关会议。

2、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检查、督促宪法、法律以及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在市政府对口职能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等。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1、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我市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服务。听取联系部门的情况汇报,参加联系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必要时联合召集有关会议。

2、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检查、督促宪法、法律以及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在市政府对口职能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等。

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职责:

1、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我市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等方面工作服务。听取联系部门的情况汇报,参加联系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必要时联合召集有关会议。

2、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检查、督促宪法、法律以及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在市政府对口职能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等。

民族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职责:

1、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我市民族事务、华侨、台胞事务等方面工作服务。听取联系部门的情况汇报,参加联系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必要时联合召集有关会议。

2、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检查、督促宪法、法律以及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在市政府对口职能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等。

福鼎市诚信促进会的主要职责是:

1、本会是全市性的研究、宣传、监督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的社会团体,是由福鼎市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社会有识之士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社团组织。

2、本会宗旨是:“倡导诚信、促进发展、共建和谐”。福鼎市

诚信促进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对失信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推动社会文明与进步,树立和打响“诚信福鼎”的品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包括9个机关行政委室、1个下属单位,以及1个挂靠社团组织(市诚信促进会),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财政拨款

12

14

人事代表工作室

财政拨款

2

2

信访办

财政拨款

2

3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财政拨款

2

3

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财政拨款

2

2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财政拨款

2

2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财政拨款

2

2

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财政拨款

2

1

民族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

财政拨款

2

1

人大信访办公室接待中心

财政拨款

5

4

福鼎市诚信促进会

财政拨款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主要任务是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开展,具体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新篇章。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学习贯彻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重大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牢牢把握“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新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安排好人大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工作,落实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把握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开展人大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综合采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市委部署、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问题有效解决。

一是强化计划预算监督。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县域经济稳中求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市本级决算,突出抓好计划和预算的全程监督、全口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工作报告,以更高站位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关注实体经济发展。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紫菜产业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督促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持续关注茶叶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太姥山旅游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视察,推动三次产业提质增效,重点项目积蓄赶超后劲。

三是聚焦社会民生短板。回应代表和群众集中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民生福祉谋利解忧。按照市委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美丽村镇、农村路网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教育规划布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巩固城市“脏乱堵”整治成果 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决定》研究处理情况、少数民族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调研。针对民生短板和城市建设管理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工作。

四是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推进污染防治,打赢绿水青山保卫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处置、工业园区污染整治工作的视察。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福鼎)宣传及专项调研视察活动。

五是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强法律监督,全面深化法治福鼎建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市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情况跟踪督促的调研,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结合宪法修订实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对常委会任命干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指导富民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配合做好省、宁德市人大立法调研。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信访问题的综合分析,为构建和谐法治福鼎做出努力。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作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履职工作。

一是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落实省人大关于“人大代表活动站”规范提升工作部署,指导全市代表活动站建设,在各乡镇街道挂牌成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推广运用“福建省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加快“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建设,更好地服务代表联系群众工作。

二是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建立健全代表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分期分批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专题培训,提升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密切常委会及有关机构同代表的联系,落实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制度,组织各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

三是规范代表履职服务管理。按照集中登记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完善代表个人履职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规范代表履职请假和报告制度,支持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原选区选民和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做好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工作,力争市本级代表年度述职比例达到30%。

四是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程序,做好交办、督办工作。认真办理《关于落实振兴乡村战略 加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和《关于扶持紫菜产业发展的议案》两件议案,跟踪落实常委会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适时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要顺应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依法履职,忠诚担当,持之以恒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落实好“两个机关”的新定位。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组向市委汇报全面工作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人大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提升党组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修订《福鼎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推动重大事项决定权落实。完善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等工作机制,促进监督工作和机关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机关建设。办好《福鼎人大》,加强人大宣传和课题调研工作。全面提升精神文明、综治平安创建和机关效能建设。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新动向、新形态,发挥好派驻纪检组的指导监督作用,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四是做好协调沟通。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加强同市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人大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密切工作协同,配合做好省人大、宁德市人大来鼎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2018年,福鼎市诚信促进会部门主要任务:

1、开展诚信理论研究与探讨。组织和参加有关诚信建设和信用建设主面的学术研究讨论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2、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国家信用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各项活动。

3、开展诚信社会评价与评比。对社会上各行各业信用道德行为进行调查、评价,表彰诚实守信的单位与个人;披露、批评诚信缺失行为。对诚实守信的单位(企业),本协会向银行、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工会等有关单位推荐建议在贷款、行政审查、新闻宣传、评模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

4、协助开展诚信建设和信用建设的工作,采集、加工、披露诚信及信用方面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对失信行为的反映和投诉,转请并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促守信激励机制与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

5、与省内外同行专家、学者建立联系进行交流和合作,组织和参加省内外的交流活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收入预算为828.6万元,比上年增加70.4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发〔2015〕18号文件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的要求,2018年增加省、地、市、乡镇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经费、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经费和机关临时人员工资福利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8.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09.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37.89万元,比上年减少120.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77万元,公用支出297.95万元,项目支出244.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37.89万元,比上年减少120.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决算结转经费299.98万元,为2016年底市乡代表换届工作经费、办公楼修缮费等结转2017年初支付,造成2017年预算支出数大、2018年预算数相对小。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人大事务)293.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其他社会保障费、机关办公公务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费、遗属补助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4.96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编内人员、离退休人员各项奖励福利,办公楼修缮维护费,各委室调研等后勤保障经费。

(三)人大会议7.7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费。

(四)代表工作133.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培训费,全市人大代表活动平台建设、代表活动站工作经费等。

(五)事业运行(人大事务)29.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其他社会保障费、公务费、工会经费等。

(六)其他人大事务82.1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机关公务交通费、接待费,人大书画院业务费,挂点扶贫经费等支出。

(七)群众团体事务10.7万元。主要用于福鼎市诚信促进会开展各项业务经费支出。

(八)行政单位离退休34.8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等费用。

(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1.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29.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2.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一样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省地市各级人大领导代表视察调研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50%,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减少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3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45%,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93万元,比2017年增加35.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和代表培训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53.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