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鼎市促进山羊养殖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意见征集

来源: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4-2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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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福鼎市促进山羊养殖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3日将意见建议回复至福鼎市农业农村局邮箱:ssx7861025@163.com,地址:福鼎市太姥大道152号,联系电话:0593-7863130(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7日

  福鼎市促进山羊养殖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号),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有效解决耕地撂荒问题,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防疫优先、绿色发展、融合发展的原则,做大做强山羊产业(含其他肉羊及奶羊,下同)。到2025年,全市山羊存栏15000只,年出栏27000只;山羊养殖规模化率达90%以上,山羊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山羊养殖业发展布局。综合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产业优势、市场供求等因素,调整优化山羊养殖区域布局。参照福鼎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用三年时间,重点在嵛山镇、沙埕镇、前岐镇、太姥山镇、佳阳乡、管阳镇、店下镇、硖门乡等乡镇,发展山羊种养循环生态农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龙安)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建立农牧结合的养殖模式,促进农牧循环发展。鼓励养殖户成立专业股份经济合作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入股,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市场抗风险能力。优先培育发展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山羊养殖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绿色种养循环形成多产业融合、多业态复合等多元融合发展路径,为推进全市山羊养殖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提供模式与经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同时,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生产、合同养殖、品牌运营、统一销售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推进全产业链发展。鼓励电商等新型业态与草食畜产品实体流通相结合,构建新型经营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三)创建种养循环标准化示范场。按照产业布局在重点乡镇分别扶持标准化示范羊场1-2家,统一羊舍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养殖标准,示范带动养殖大户,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积极推广撂荒地配套种植玉米(每只山羊配套种植0.3亩),大力推广玉米秸秆加工利用山羊圈养技术,指导养羊户玉米秸秆青贮及氨化技术,提高玉米秸秆饲料利用转化率。加大对山羊圈养、废弃物处理、畜产品采集初加工等草畜产业农机具推广利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推广羊粪肥茶打造绿色生态茶园。积极推广“玉米种植→山羊养殖→羊粪肥茶”等循环农业,综合考虑土地、水源等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合理规划山羊养殖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养殖,推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草食畜牧业。积极开展羊粪通过堆积发酵做有机肥还田肥茶利用试验示范和宣传培训。加强羊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打造绿色、优质、高效的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羊粪通过发酵制成有机肥施入农田茶园,不仅具有肥效好、使用安全方便,还具有抗病促长、培肥地力等优点,丰富茶园土壤有机质,提升福鼎白茶品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中心、福鼎生态环境局

  (五)加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山羊养殖场综合防疫管理,健全卫生防疫制度,加大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等病种的免疫保障,强化环境消毒和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成立发展山羊养殖工作专班,以“走出去、请进来”模式,邀请养殖大户到山羊养殖发展好的地市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同时邀请专家授课,传授养殖技术;指导市乡两级专业技术人员以研究山羊引种、养殖场选址建设、饲料供给、疫病防控等方面为课题,建立一系列技术体系,全程指导养殖户发展山羊养殖。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生产性补助。对常年存栏成年种羊30只以上,经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的羊场,按成年种羊每只补助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为避免重复申领种养补助资金,经验收获得补助的种羊,必须佩戴农业部门规定的耳标,并登记入档);对规模较大,符合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可申请特色产业项目补助(已经审核获得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补助);对符合上级产业项目建设标准的规模场,优先向上级推荐项目支持。二是设施补助。新(扩、改)建标准化羊场经审批利用新增用地或现有羊场场地新(扩、改)建设面积500㎡以上的羊场,且通过农业农村部门验收达到高床养殖栏舍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按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养殖场羊舍设施补助不超过30万元。三是配套种植补助。在山羊养殖产业化联合体中,利用撂荒地种植玉米等粮食作物的,享受《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安全七条措施的通知》(鼎政办〔2020〕29号)中关于抛荒地复垦每亩给予200元补助政策,不再享受《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粮食生产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鼎政办〔2022〕3号)中抛荒地复垦补贴政策。四是产业化联合体补助。各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将山羊养殖、玉米秸秆饲料、羊粪有机肥等多产业资源化利用,打造生态种养循环模式,形成紧密型组织联盟的可申请产业化联合体补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七)强化金融保险支持。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山羊养殖产业在“乡村振兴贷”等政策贷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建立优质经营主体名单,协助金融机构对接。同时,要建立健全山羊养殖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在“山羊养殖险”的基础上,增设“羊舍”商业保险险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行福鼎市支行、银保监福鼎监管组,人保财险福鼎市支公司、人寿财保福鼎市支公司

  (八)保障山羊养殖业发展用地。按照我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结合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支持解决养殖用地需求。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允许在Ⅲ、Ⅳ级保护的人工商品林地建设规模养殖设施,优先保障安排林地指标,对申请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新(扩、改)建山羊养殖场涉及的进场、出场道路可结合乡村道路、林区便道等统筹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

  (九)智能化可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养殖场(户)加强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时监测羊场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场内生产环境以及产品健康信息,对标准化羊场建设智能化可追溯系统,按智能化可追溯体系投入的50%给予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同时,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发布产销信息,加大消费引导和品牌推介,支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打造草食畜产品优势品牌,提升优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本方案由福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山羊发展三年计划财政补助预算表

  附件

  山羊发展三年计划财政补助预算表

财政补助

种类

种羊(含公羊)30只以上

羊舍

500㎡以上

智能化

体系

预算

补助标准

500元/只

300元/㎡

5万元

 

预计发展

新增3家

引种300只/家

新增3家

新建1000平方米/家

15万元

 

当年预算

预计45万元

预计90万元

15万元

150万元

三年预算

135万元

270万元

45万元

450万元

  备注:本预算计划为3年预算计划,如果当年超出预算,指标从下年度调整使用,直到指标完成不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