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审批建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征集

来源: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4-0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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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综20204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事项的通知》(宁政文2021〕153)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我市起草了《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宅基地建房审批规划依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核发、农用地转用审批等进行了规范,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3日-4月9日将意见建议回复至福鼎市自然资源局空间用途管制股:38782546@qq.com,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593-797371传真:0593-7973069。

 

 

附件: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