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鼎市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的起草说明

来源: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08-1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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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要求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各县编制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房建设建筑立面图集,纳入相关规划许可,强化建筑风貌管控。深化农房整治行动,建立以奖代补等正向激励机制,大力整治农村既有“半拉子房(裸房)”等问题,提升村庄的整体风貌水平。

  (二)制定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2021年2月1日印发)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征求意见。《福鼎市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分别征求了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龙安)等19个单位的建议意见,共收到建议意见1条(其他无修改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3.合法性审查情况。经认真审查,《福鼎市农房建筑立面图集》未涉及市场公平性竞争内容。经我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没有不同意见。

  4.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由市政府办于2021年8月11日公布。

  三、主要内容

  (一)、落实按图集进行建房审批。图集发布后,各乡镇(街道、龙安)在审批新建农房时要对照“屋顶、山墙、墙体、门窗、勒脚、色彩、材质”七要素,严格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立面图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规划许可,符合要求的在相关规划许可中予以具体明确,并附图审批归档,同时向建房申请人发放并宣讲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

  (二)、加强建房过程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龙安)要依托图集加强批后监管,逐幢跟踪监督,落实村民住宅建设“四到场”制度、在村民住宅建设现场张贴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对违反建筑风貌管控要求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拆除;对竣工房屋不符合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含裸房),不得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

  (三)、开展镇村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各乡镇(街道、龙安)需落实培训镇村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工作,培训要普及建筑立面图集和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知识,建立工匠培训台账,并报市住建局统一建立全县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档案,并在7月份组织乡镇农房审批和巡查人员培训建筑立面图集和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

  (四)、启动示范房建设。各乡镇要从建筑风格、室内功能布局、建筑材料应用、雨污处理、造价可控、施工质量、环境最小干预等7个方面进行示范房建设,每年总结不足并在次年建设的示范房中优化提升,同步完善建房图集,通过数年持续推动,逐步成型固化。

  (五)、推进裸房整治。各乡镇以老区基点村、中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两高”沿线为重点,依托图集开展建筑风貌管控,推进年度裸房整治任务落实。

  (六)、打造精品样板。相关乡镇要依托图集抓好新时代农村建设项目,努力打造建筑特色彰显、公共空间完善、传统文化传承、村庄治理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村民住宅小区样板;抓好集镇环境整治项目,突出建筑立面整治、公共空间打造、地域文化融入,提升既有农房建筑风貌和村庄宜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