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福鼎市创建省级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原则,将村村通客车、快递进村、乡村运输站点建设等有机融合,统筹解决农民群众出行、物流配送、寄递服务三个“最后一公里”和“第一公里”问题。
二、制定依据
1、《福建省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标准(试行)》;
2、《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考核方案》;
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市交通运输优势,依托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及邮政寄递物流网点,共建运输服务网络,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城乡运输服务发展新模式,促进农业农村、电商、邮政等关联领域(行业)的协调发展,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支撑。
2、加快县级寄递共配中心改造。依托邮政县级集散分拨中心,进行客货邮融合改造,加强与各快递企业分拨中心以及客运站点的衔接融合。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合理组织车流、货流等各种流线,并配备相应的办公、物流、信息服务、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
3、推动乡镇客货邮融合站点建设。积极推进新建、改建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客货邮融合站点,每个改建的乡镇客货邮融合站点由运营单位提出具体改建方案,改建完成的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要设置统一的标识站(点)名称,显示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信息,要设置独立的邮快件暂存区域的,配备与业务量相匹配的货架等作业设备,要配备邮快件信息采集的信息化终端设备(扫描设备或手机APP等),同时必须要有邮政快递等寄递物流企业以及客运车辆入驻。改建资金由具体运营单位申领,属地乡镇以及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
4、完成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布设。综合利用农村现有的村委会、村邮站、小超市、快递超市、电子商务网点、供销社等场地建设或改造成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点,全面提升村级农村物流节点覆盖率,完善末端物流网络,打造“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每个改建的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由负责投递的寄递物流企业提出具体改建方案,改建完成的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要设置统一的标识站(点)名称,显示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信息,要设置独立的邮快件暂存区域的,配备与业务量相匹配的货架等作业设备,要配备邮快件信息采集的信息化终端设备(扫描设备或手机APP等)。改建资金由负责客货邮融合的寄递物流企业进行申领,属地乡镇以及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
5、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鼎分公司要适时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尤其是村级服务网点人员,要强化业务指导,做好操作培训,可适当组织投递员参加客运、巡游出租等从业资格培训考试,提升业务能力,拓展收入渠道,确保客货邮融合工作长效发力。
6、做好信息化建设。为提升服务质量,减少矛盾纠纷,在布设的村级服务网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以及无线网络,监控内容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天,安装方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
7、建立长效运营机制。为确保客货邮融合工作可持续运营,真正做到“开的通 留得住”,参照福建省邮政管理局“6113”工程补贴标准,每件给予代投服务费0.3元/件,由代投企业进行申请,享受本补助政策的寄递物流企业,不重复享受鼎政办规〔2023〕1号文件的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