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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鼎政办〔2019〕38号)政策解读

来源: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8-1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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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考评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9〕21号)、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鼎政综〔2018〕69号)等文件精神,抓好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实现“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实施的目标 

  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从优化路网结构、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养护水平、拓展运营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做到有路必养,加快推进养护常态化、规范化;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1、建设好农村公路: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使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城镇布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重点建设好3类农村公路,即晋级建设已列交通路网规划且具备提升条件的乡道“单改双”,新改建有利于服务镇村社会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产业发展、旅游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等急需改善通行条件的库内村道,新建未列交通路网规划但乡村资源开发利用和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求迫切的村道。 

  2、管理好农村公路:(1)完善管理机制体制,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路长制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2)落实管理经费保障。市路长办公室运行经费由市财政按当地公用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3)加强路产路权保护。按照“依法治路”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建立县级路长办公室总牵头,政府各相关部门、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工作。(4)深化路域环境整治。由县级路长办公室牵头,联合交通综合执法、住建、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村公路沿线通行环境特别是过村、过镇路段畅通以及“路宅分家、田路分家”等情况的整治力度。 

  3、养护好农村公路:(1)持续推进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道安隐患整治工程、危桥改造,组织实施排水设施、清灌缝、桥梁伸缩缝更换等养护专项工程实施。(2)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建设。(3)推行养护管理标准化。(4)推进养护市场化发展。出台了《福鼎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实施方案》,对县道、乡道、村道实行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养护。 

  4、运营好农村公路:(1)整合资源打造综合站点。(2)推动农村客运优化提升。(3)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4)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网络建设。依托邮政,供销物流配送网络,充分对接电商平台,大力推动农村电商三级网点建设,加大“互联网+”技术建设。 

  (二)明确补助标准:1、农村公路晋级建设补助标准:县道建设由省级补助100万元/公里,其余部分由市财政配套。乡村道推行“工程包”建设机制,乡镇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前期报批、安征迁和路基工程建设,并负责将验收合格的路基交付市交投公司实施后续建设。市交投公司作为市政府指定的建设单位负责项目路面及附属工程的招投标和建设。路基工程市财政统筹奖补乡道50万元/公里,库内村道20万元/公里,库外村道16万元/公里。2、安全生命防护补助标准:除省级补助县乡道7万元/公里、村道10万元/公里的补助标准外,其余不足部分资金由市财政配套。3、危桥改造工程补助标准:除省级补助外,市政府按3000元/延米的标准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