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福鼎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鼎政办〔2018〕171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42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8〕1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特制定《福鼎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到2020年末,努力形成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市电梯万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电梯故障率等指标处于宁德市先进水平。
《方案》明确了地方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进一步厘清了电梯安全管理相关主体责任,强化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职责,落实了电梯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管理人对电梯使用与管理的责任以及维保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突出电梯安全教育,将电梯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体系。
《方案》提出通过建立和完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实施政策和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的机制及县级政府督促落实“三无电梯”整改责任和资金筹措等问题。并对房屋建设单位提出了电梯选型和配置需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