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媒体评论

我市印发《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禁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

来源:福鼎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3-10-16 17:43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保护好我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强化野生动物管理,有效打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我市印发《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禁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该《通告》详细规定了福鼎市境内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禁猎对象、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对维护我市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