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 B类
关于办理福鼎市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66号建议的答复
魏明霞等代表:
《关于要求提高乡镇社区财政办公转移支付经费标准的建议》(第1066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政府职能向下延伸,社区居委会在服务居民群众、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面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社区工作任务、工作量大幅上升。但因为地理条件、经济状况等差异,我市城乡社区发展存在一定不协调、不均衡的情况。我市原来社区运转办公经费5万/年为省定标准,2017年依据《2017年中共福鼎市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五)文件,为整治市区脏、乱、堵严重的问题,将桐山街道、桐城街道、山前街道城市社区每年社区运转补助经费提高至10万元,乡镇社区仍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发放。经了解宁德市其他县市情况乡镇社区运转补助经费目前也是5万/年。鉴于我市近几年财政困难,特别是2019年开始的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重点支出尤其是民生领域补短板支出的缺口依然较大,暂时无法提高乡镇社区运转经费标准。我们将会高度重视乡镇社区运转的困难缺口情况,待以后财力情况有所改善时,适时提高乡镇社区的运转经费标准,对于目前无法实行乡镇社区和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运转经费统一的情况,望代表给予充分理解。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林高云
联系电话:7822366
福鼎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点头镇人大主席团。 |
|
福鼎市财政局办公室 |
2020年5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