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19-11-1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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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关于做好“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宁审改办[2019]2号)、《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鼎委办发[2019]25号)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鼎政办〔2016〕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本次机构改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权责清单中所列的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均属于随机抽查范围。

2、政策法规与审批股按照权责清单所列事项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适时动态调整,于季末提交政策法规与审批股汇总并报送“互联网+监管”平台。

3、由政策法规与审批股编制每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1、建立检查对象(项目)名录库(政策法规与审批股根据权责清单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政策法规与审批股负责)

政策法规与审批股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前,应从检查对象(项目)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按照以下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1、由政策法规与审批股负责制定每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并报局同意下文;

2、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检查对象(项目)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3、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4、其他根据局工作布置,临时需要采用“双随机一公开”。

针对市场主体的检查、稽查、考评等监管工作由政策法规与审批股制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总结。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政策法规与审批股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处罚,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建立健全相关事项所涉及的市场信用红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将在履职中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至“互联网+监管”平台、企业信息信用监管平台和政府网,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五、加强宣传培训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鼓励年轻干部考取执法证,壮大充实执法队伍。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1日

抄送:效能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