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鼎委办发〔2018〕19号)、《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鼎委办发〔2019〕25号)、《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鼎行综〔2019〕49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福建省省、市、县发改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16号)文件要求,经市审改办、法治办、市委编办审核通过,现将确认后的《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权责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权责事项清单共计172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4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行政奖励0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公共服务4项、其他权责事项94项。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及审批服务事项调整等致我局权责事项清单发生变动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责事项清单的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权责事项清单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