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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港沙埕港区杨岐作业区17#、18#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来源: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6-2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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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福州港沙埕港区杨岐作业区17#、18#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福州港沙埕港区杨岐作业区17#、18#泊位工程位于福建省福鼎市沙埕镇后港村附近海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码头泊位、栈桥以及港池。项目用海总申请面积6.3880公顷,其中栈桥和码头平台用海面积为2.8514公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之“透水构筑物”;港池用海面积为 2.9829公顷,用海方式为“围海”之“港池、蓄水”。施工期用海面积 0.5537公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之“锚地、其他开放式用海”。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施工期用海申请1年。

2、海域使用申请人: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编制主体名称:福建 海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组织评审单位: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端辉,联系方式:0593-7899928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自然资源局五楼海域海岛管理股)

传真:0593-7973617

5、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提交相应材料反映意见。

7、其他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福州港沙埕港区杨岐作业区17#、18#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