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各级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相关精神,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2021]1号)、《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宁建风貌[2021]5号)等文件要求,经各乡镇、各村组织申报,住建、文旅等部门审核,拟推荐磻溪镇仙蒲村里边头民居等22栋建筑列为福鼎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详见附件)。
现对拟推荐的历史建筑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
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村镇建设股(收),应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3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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