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21〕125号)文件要求,为引导企业等各类用工主体积极参与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大对省外脱贫人口的吸纳稳就业力度,对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宁就业的市内用工企业(单位),可按下达的“跨省就业资金”补助进行平均分配(最高不超过2000元)。截至目前,共有34家企业(356名企业员工)申报补助,金额合计232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4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监督电话:0593-7860799。
附件:福鼎市2021年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就业补助拟发放情况表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