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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福鼎市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9-0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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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鼎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2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深落细

  市委巡察一组反馈后,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立即查摆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分工,责任到人、到股室,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政治自觉,增强巡察整改责任感与紧迫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扣“三聚焦一整改”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廉洁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扎实推进相关问题整改,以整改实效全力推动福鼎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福鼎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巡察整改工作实效。市委政法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市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充分认识巡察既是一次体检,也是很好的教育和提醒。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委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成立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指导、督促全委整改工作,全面认领问题,针对巡察一组提出的4个方面11项22个问题,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逐项梳理、举一反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实做到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进一步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三)强化建章立制,增强常态长效规范管理。针对问题抓好整改的同时,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及时制定完善相关机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法委在全面从严治党、机关政治建设、党的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以及政法、综治、平安、维稳、执法监督等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办文办会、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办法,明确相关流程和相关责任,通过整改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不断巩固与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形成常态长效、有序高效的政法委机关管理机制,以整改实效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工作氛围。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的问题

  1)主题教育存在薄弱环节。对收集到的意见整改不够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3条,在整改措施制定、落实并跟进整改进展情况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加强政治学习,增强政治意识,进一步端正政治态度,强化对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以及平时收到反映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重新梳理13条意见建议,举一反三,自觉延伸到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三率”测评等征求意见、调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一并即行即改,逐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从速从实办理。三是加强自我监督,坚持以公开促整改,从方案开始逐月对各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公示,直至整改时限满时对整改成果进行公示,务求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出台了《市委政法委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意见建议整改建议方案》等。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理论学习形式化,未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未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如《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出台后,班子未就如何落深落细进行责任分工,利用《条例》推动工作上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立足学以致用,紧扣职责使命,拟定学习调研课题计划,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政法理论和政法业务、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学习,精心组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二是就落实市委办《关于印发福鼎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宁德市委〈责任分工方案〉的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鼎委办[2020]44号)文件,认领本委任务,制定本委实施意见和分工落实责任清单,并逐项推动落地。三是建立健全衔接政法部门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的工作机制制度,适时调研督查政法部门,严明纪律规矩,提高政法委统筹协调推动政法工作的效率。整改期间,围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8项学习内容、10个再调研重点课题和11项落实行动开展学习调研,撰写了《关于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成果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工作》、《精准施策,依法合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关于福鼎市信访突出问题有关情况》等调查报告,制定本委实施意见和分工落实责任清单和政法部门队伍建设巡查机制。

  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压得不够实、成效不明显。牵头抓总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指导督促问题线索摸排不够有力,2020年全市高达16个乡镇(街道)为“零线索”;线索成案率低, 2019, 2020年以来均无破获涉黑案件;指导督促行业部门推进重点领域整治不力,海砂开采、“三无”船舶等行业领域的乱象还时有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治长效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致力加强和改进牵头抓总作用,严格按照上级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切实建立健全常治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致力破解线索摸排“零线索”问题,组织政法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研讨破解办法,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加强考评工作,科学赋予分值,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摸排情况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体系;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加强日常明察暗访和跟踪指导,实行零线索乡镇和单位不定期通报,严明主要领导责任,落实零线索签字背书承诺制度,持续督促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深化问题线索摸排。三是致力提高线索成案率,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发挥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持续收集涉黑线索,推进线索转化成案。四是致力清除行业领域乱象,进一步部署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对十大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标本兼治,尤其突出打击非法盗采海砂、“三无”船舶管理等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症结,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深化“一案一整治”,逐一攻坚破解,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治理工作体系,督促提升主管部门行业治理能力水平。整改期间,召开2021年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印发《关于持续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压实摸排工作责任,收到问题线索4条,持续围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及2021年专项整治中的突出问题,确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专项整治项目56个,按照“五个环节”工作要求,落实“七个一”整治举措,有效推动治理行业乱象。截至目前,我市共部署重点专项整治项目161项,现已完成专项整治项目104项,建立行业治理长效机制共91项。

  2政治督察机制尚未探索建立。2017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政治督察制度,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但截至2020年10月,市委政法委仍未建立相关制度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专题学习研讨会,重温《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并就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开展研讨,提出初步落实制度的措施。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把建立政治督察制度作为专门课题,开展对政法部门的专题调研。三是主动学习借鉴其它先进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政法队伍政治督察初步意见,征求政法及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整理修改后提交政法委委务会审议确定,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实施,政法部门遵照落实。整改期间,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进一步落实政治督察制度,制定出台《福鼎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专项巡查方案》,会同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组成巡查组,重点检查政法委与政法各单位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和政治生态建设情况等。梳理发现政法队伍建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综治督导的质效还有待提升。在推进平安建设、社会基层治理创新等方面,发力不够,举措不多,如平安“三率”指标在省、宁德市排名靠后,全市2020年中群众安全感在全省排名63名,宁德市内排名倒数第二名;弘扬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展缓慢,存在等待观望上级部署思想,未能指导推动探索福鼎特色的“枫桥经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牢担当精神,加大创先争优的拼劲,坚决克服观望等待思想,务求只争朝夕。二是致力加强平安建设和治理创新力度,多措并举,着力从基础性、源头性、防护性、系统性、长期性等方面实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项目、基层平安创建责任落实项目、“党建+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平安工作机制提升项目、平安宣传创新提升项目、平安考评工作提升项目、平安队伍优化提升项目7个建设项目,全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鼎,今年内努力实现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三连冠”、争创全国平安建设“长安杯”的目标。三是致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四下基层”作风,鼓励支持基层首创,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到东侨湖滨社区参观学习社区治理新模式,提升乡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行“四门四访”、“四访四通”、领导接访、信访评理、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一线群众工作平台,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持续实施诉源治理减量工程,进一步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多元化解、应急处置的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工作格局。整改期间,推进社会创新和推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创新,与乡镇和部门签订责任书,全力组织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平安乡村和“枫桥式”派出所活动,与福安、寿宁、柘荣、泰顺开展闽浙平安边界共建共治共享工作,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投入174万元为全市人民开展综治平安保险服务,投入近百万元建立集矛盾化解、普法宣传、治安防范、联合执法、海难救助、便民服务为一体的沙埕镇海上闽浙联动中心,构建多元调解新格局,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福鼎”建设,全面组织开展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三连冠”、全国平安建设“长安杯”活动,命名一批平安单位、乡镇、村居、学校、医院,并表彰一批政法平安信访维稳一线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平安“三率”问题专题调研,进一步把脉问诊,务求精准分析“三率”偏低、排名靠后的症结所在,做到有的放矢。五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唱响主旋律,全方位宣传报道政法平安信访维稳一线上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务求有力推动群众平安“三率”提升。六是建立健全平安“三率”目标管理工作体系,坚持运用督查考评、责任查究手段,进一步扭住平安建设责任制的“牛鼻子”,聚焦打击整治,提高群众安全感;聚焦矛盾化解,提高群众满意率;聚焦治安防控,提高群众见警率;聚焦服务管理,提高执法满意率;聚焦重点人员走访,提高群众认同感;通过全方位积小安为大安,务求真正取信于民,推动平安“三率”大提升。整改期间,研究制定《2021年福鼎市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并在市高速公路口、市委大院、市平安建设文化宣传栏、江滨万米宣传宣传长廊设置平安建设宣传栏。2021年5月25日,召开全市政法重点工作部署推进会,部署全市提升公众安全感暨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4)执法监督的效果有待增强。未将案件评查结果运用到政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上,2016年以来政法委对案评结果主要通过下发党内执法监督工作情况通报进行反馈,对结果运用未建立刚性机制,在整改落实情况、提升执法水平成效上欠缺关注、发力不足;同时督办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力度不够,2019年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结率仅为63.5%。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将案件评查结果运用和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作为重要课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相应的对策报告。二是致力案件评查结果运用,在执法监督工作通报基础上,围绕限时整改、跟踪反馈、复查验收、责任查究等环节,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刚性约束机制,确保执法监督的严肃性。三是致力推动执法水平提升,针对执法监督发现问题,牵头开展以案析理释法警示教育活动,督促相关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政法部门加强干警执法能力素质培养,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体系和内部案件全流程监督管理体系,务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致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建立积案清单台账,责成责任单位建立“五包”责任制,逐一作出应对方案,务求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可行性地推动定分止争。五是致力长效推进执法水平提升,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围绕执法监督发现问题,探索建立执法行为瑕疵、行为存疑、行为错误等三个等级的责任评估制度;建立执法监督建议意见书制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制度、执法行为黑名单制度、执法行为与干部考核考察、晋职晋级相挂钩制度,不断健全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体系。整改期间,印发《2020年党内执法监督工作情况通报》,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以林开少副书记为组长的执法检查专项调研组,分别到山前街道、前岐镇、白琳镇、桐山街道、太姥山镇、桐城街道等6个乡镇(街道),开展“践行‘三个再’要求、深化教育整顿”执法检查专项调研工作,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村(居)代表专题征求意见会,收集意见115条,并下发了此次执法检查专项调研工作情况的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反馈。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印发《福鼎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环节专项方案》《关于成立市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专班的通知》《关于开展重点案件异地交叉评查工作的通知》。

  3关于“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组织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发挥有欠缺。对政法各部门局限于宏观指导,对政法系统的一些重要情况掌控不够,如对全市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及处理情况,未建立常态化上报管理机制;督促政法系统落实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方面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抓手,进一步修订完善政法委工作规则,严明政治规矩,明确政法部门重大事项报告范围、报告时限,持续高效上传下达,确保及时掌握政法领域重要情况。二是致力进一步理顺协助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协调,明确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及处理情况备案的事权范围,建立相应报备制度,务求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致力克服宏观指导的局限,针对政法领域的社会热点问题,适时通过召开务虚会、恳谈会、专题会、发放征询意见书、督察建议书等形式,加强专项工作针对性指导。强化政治建设,召开政法委员全体会议,组织《中共福建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委发〔2020〕6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研究审议福鼎市细化方案,全面加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最大限度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政法工作实际效能。组织政法部门办公室主任重新学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送重大事项,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实处。四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针对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的落实情况开展再调研,查摆存在落实上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完善措施。五是进一步协调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推动市委要求“把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纳入市纪委监委日常纪检监察范畴,纳入市委组织部干部晋职晋级考核考察,以及作为各类评先评优审查依据”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落深落细。六是着力督导推动政法部门健全完善内部执法司法监督工作体系,围绕落实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每季度汇总通报机制。同时,加强舆论宣传,推动建立办案场所“三个规定”长久性公告栏,持续扩大“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度,通过引入舆论监督,倒逼堵塞司法干预漏洞。整改期间,转发《〈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乡镇换届工作,加强审查,积极协调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把执行规定情况,纳入市纪委监委日常纪检监察范畴,纳入市委组织部干部晋职晋级考核考察,以及作为各类评先评优审查依据,严格落实每季度汇总通报机制,及时上报《“三个规定”统计报表》和《三个干预工作情况报告》,数据统计上,在领导干部干预方面、司法人员与当事人等不当接触方面实现零的突破。

  (2)牵头化解涉法信访积案力度不足。针对长期缠访闹访群众,未能协调政法系统各部门形成有效机制妥善处理,如部分信访缠访户,历时多年未能很好地予以牵头协调化解。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全面收集梳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牵头制定攻坚化解工作方案,建立统一的积案清单台账,对责任单位下达积案化解“五包五定”责任书。二是责成责任单位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逐一建立化解方案,制定针对性、可行性工作对策措施,推动限时化解办结。三是牵头落实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与平安奖励挂钩,与问责机制相挂钩,对化解稳控不力的责任主体,予以暂缓发放平安奖乃至不予发放平安奖,始终保持对信访积案化解的压力传导,确保取得化解实效。整改期间,印发《福鼎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直政法各单位针对2018年以来的本单位信访案件,进行重新梳理、评查、确认,对信访案件实行主要领导“三包一保”(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并在5月集中化解,目前该清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4、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有所欠缺。对政法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开展较少,政法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也未能按半年、全年形成常态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印发《福鼎市政法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严明作为政治纪律,纳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要点和报告时限,务求第一时间掌握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动态;同时严格落实半年、全年进行书面工作专报要求。二是研究制定政法委员述职制度,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政法委员会的重要议事内容,强化日常议事,做到每半年研究一次,一年至少2次。三是适时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或综合性调研,适时召开研讨会,每年形成一份调研报告。整改期间,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共福鼎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政法单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指导、支持和督促;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于请示报告的规定,严明落实每半年、全年向市委政法委书面报告履行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项,责成政法单位严格按照市委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第一时间进行报告。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以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遵循,以不侵害他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红线,实行个案审核审查与半年、全年报告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2)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中,如2019年12月《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检视剖析材料》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剖析的重要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突出强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二是本着即知即改,重新审议2019年委班子检视剖析材料,补入意识形态内容,在继续保留原有档案材料基础上,作为整改材料充实档案。三是致力举一反三,增强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会等会议的重要检视剖析内容,加强相关材料把关,严明必查内容包括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期间,明确要求政法各单位每半年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绩效管理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及述责述廉报告中。政法各单位举办意识形态活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健全监管制度和程序。对邀请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和报告内容,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四是严肃落实责任查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二级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制度造成影响的,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未彻底根除,学风文风不实方面”的问题。存在心得体会大篇幅抄袭网络、个人学习笔记代抄等情况,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个专题学习,部分科级干部多篇心得体会大篇幅抄袭网络,甚至出现“切实提高新时代组织工作质量”的表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召开机关作风整顿会议,进一步增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责任感,严明反“四风”实学风文风的坚决态度,查摆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务实开展整改。二是开展个人材料自查自纠,组织全体党员对历年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责述廉、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开展自查,严查网络抄袭、描述错误等问题,尤其要责成心得体会大篇幅抄袭网络、个人学习笔记代抄的同志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主动认领,做出说明。三是深刻吸取心得体会材料和学习笔记检查把关不严的教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学风文风的有关要求,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单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责述廉等材料进行查重把关,由党支部负责对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查重把关,实行审查领导签名确认制度。整改期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学习会,组织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篇目,全面部署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责任意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填报两轮《自查事项报告表》34份,收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条,逐一督促落实整改。组织对历年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责述廉、学习心得体会等个人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对部分心得体会中抄袭网络内容进行修改,重新撰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逐一对单位班子成员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2020年度述责述廉等材料进行查重把关,党支部牵头对全体党员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以及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查重把关。今年来,共对74份个人材料落实审查领导签字背书。

  2、关于“干部担当尽责和为民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方面”的问题。

  1)综治审查不够严格。存在同一人不同时间综治审查结论不一致的情况,如部分的乡镇村干部在2015年都被处以行政处罚,政法委于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的审查给出“尚未发现存在应被综治否决的问题”意见,而在2019年对其的评优评先相关审查却给出存在综治否决情形的审查意见,前后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本着即知即改的态度,全面分析查摆综治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从严从快研究制定完善措施。二是针对潜在审查工作漏洞问题,精准采取措施,责成送审单位在报审时要明确注明审查具体年限,同时对应要求协查部门在出具协查意见时要明确注明审查具体年限,确保审查时限范围一致性。三是深刻吸取教训,着力提升综治审查严谨性,对所出具的审查意见,加强核实,坚决杜绝同一审查对象同时限内审查意见不一的现象。整改期间,提出从2021年3月25日起,各送审单位在报审时要明确注明审查具体年限,协查部门在出具协查意见时也要明确注明审查具体年限。在办理综治审查工作时,对所出具的审查意见,要求分管领导和经办人要认真核实,杜绝出现针对相同审查对象时,出具前后不一致的审查意见。

  2)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存在项目资料缺项、核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如2016年以来实施的三个工程项目,相关工程资料落款时间均空白; 2018年个别修缮工程,未按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问题,即知即改,认真对照项目建设流程和制度,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项目工程规范性文件要求,对项目资料缺项和核销手续不齐全以及工程编制预结算问题进行补缺补漏,坚决整改落实。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完善政法委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财务工作把关。三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机制,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整改期间,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组,组织学习工程招投标、预结算的相关知识,严格对照项目流程和制度,进行补缺补漏,目前已整改到位。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彻底方面”的问题

  1)违规报销违章罚款。如2016年共支付4笔公车违章罚没款,计45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福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用车租用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本着立行立改,落实清退违规报销违章罚款。二是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财务把关,坚决杜绝违规财务核销问题。整改期间,重新学习《福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用车租用管理的通知》,规范公车使用,相关人员已清退退回四笔违规罚没款450元。

  2)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偶有发生多餐接待、超员陪同、超标用餐等问题,如2017年7月24-26日,接待宁德市公安局客人5人,陪餐4人,接待三餐共255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吸取教训,即知即改,对超额接待部分费用由相关当事人予以清退,进一步增强规范公务接待的思想认识,增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的自觉性。二是与时俱进修订完善机关《接待管理制度》等财务制度,严格按照《福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福鼎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三是本着举一反三的目的,加强干部纪律教育,召开机关干部会议,通报问题,严明纪律,增强干部严格遵守财务规定的自觉性。除已清退接待费共2550元,另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规定核销的培训费两笔计702元,接待费两笔计1456元也已一并清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领导班子未能规范开展廉政谈话,碍于情面,对年轻干部提醒约谈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严明“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委务会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内容、要求,纳入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等要求,务求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和执行机制,明确责任股室,规定设定谈话时限要求,做到适时提醒,确保及时落实。三是积极运用廉政谈话形式,加强日常机关作风管理和干部提醒约谈,着力发挥廉政谈话在推动干部遵规守纪、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及效能建设方面的作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开展两轮谈心谈话112人次,做到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互相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近期将开展第三轮谈话。

  2)干部日常管理松散。干部迟到早退严重,仅2020年9月,参与考勤19人,迟到达216人次,未签退达128人次,个别干部在市委巡察组入驻前,从未参与考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全委干部职工重新学习《福鼎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制度》,严明考勤纪律,坚持机关考勤采用人脸识别签到签退办法,考勤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和二级绩效考评相挂钩,形成传导压力。二是切实完善考勤衔接机制,既要严明考勤的刚性约束,又要充分兼顾不定时加班和外出情形,切实做到从严从实修正实情,树立正确导向。三是加强日常考勤情况通报,适时组织提醒约谈,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同志开展严肃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确保考勤工作规范落实。巡察整改以来,我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全委干部职工认真落实政法委机关相关管理规定。

  3)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不够有力。市委政法委抓政法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主要采取政法部门定期报送工作情况的方式,未能高标准、严要求地对政法系统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也未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推动完善和落实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制度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推动《政法工作条例》落实落深落地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线支持,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切实理顺纪律督查巡查的权责关系,着力推动建立健全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制度,明确督查巡查方式方法和主要内容,细化纪律执行、作风整改、廉政防范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督查巡查主体责任。二是致力推动完善与新时代政法管理体制和政法职业特点相适应的党内监督机制,学习借鉴先进做法,推进完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体系,严明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报告制度,作为政法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加强推动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开展政法队伍巡查,务求打造过硬政法队伍取得新进展。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开展全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重点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方面,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整治“四风”,公正廉洁执法司法等方面,对全市政法单位开展全面政治体检,促进整改提高。整改期间,主动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协调,梳理纪律督查巡查权责关系,探索研究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制度,压实督查巡查主体责任,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及时汇总政法干警主动交代违规违纪问题及查处情况,加快推动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共汇总全市政法干警主动交代问题记录45条,已运用从宽政策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处22人次。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方面”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未按要求每月开展主题党日,如2019年2月、6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会上相互批评缺少“辣味”和深度,如2018、2019年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内容,谈表象、提工作不足多,挖根源、触及思想问题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重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进一步提升对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增强抓好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本着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态度,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工作制度落实落细,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精细化制定全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坚持在每月支委会上研究审议下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确保逐月落实。三是加强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准备工作,加强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查把关,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改起,严肃对待,突出剖析深度,注重触及思想根源,务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并在今后始终坚持。整改期间,始终坚持在每月支委会上研究审议下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并在每月落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2020年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突出克服“辣味”和深度不足问题,注重触及思想根源,尤其针对相互批评环节,对批评内容进行逐条检视,注重辣味、注重整改,精心对照制定相应措施,跟踪督促落实,务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2)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2014年以来未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对聘用和借调的干部未能及时了解思想动态,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切实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对聘用和借调的非党同志,积极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着力教育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二是深入查摆分析组织工作中的不足,高度重视日常组织关系管理,加强聘用和借调党员同志的组织关系接转,确保党员组织生活不脱节,持续增强组织凝聚力。整改期间,已对本委1名职工、1名从法院抽调到扫黑办的工作人员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沟通,着力教育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已在2021年4份上交了入党申请书,下阶段按照入党的相关程序办理。

  3、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未有效发挥方面

  纪检监察组日常仅限于参加政法委会议和活动,未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常态化监督不足;派驻以来,未运用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党内监督专门机构作用发挥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意识,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其作为机关日常管理的重要领导力量,推动其牵头开展针对性、常态化监督工作。二是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委党支部的配合,把党支部纪检委员作为派验纪检监察组的重要工作力量,研究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高效运行。三是着力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构的优势,指导委党支部完善党员管理监督工作制度机制,积极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式”,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跟进开展谈话提醒诫勉,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整改期间,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委机关党支部工作力量,《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将规范办公秩序、考勤请假、学风会风文风、值班带班、重大事项报告、提升服务水平等纳入执纪监督范围,进一步明确在改善机关工作作风的工作要求,强化对机关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机关效能管理常态化。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组建市委政法委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问题线索查办组,专门负责委机关干警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对委机关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运用从宽政策,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1人次。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2017年省委巡视反馈以后,市委政法委制定完善了机关考勤管理、财务管理、办文办会管理、保密管理、绩效考评、支部“三会一课”等一系列制度。但在个别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宽松软,建章立制多,动真问责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会议对机关管理制度逐条检视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制度执行存在问题,深刻反省,举一反三,全面检讨。二是针对执行宽松软的制度,深入剖析原因,修订针对性完善措施,严明落实责任领导,务求做到严紧硬。三是坚持警钟长鸣,严明制度管理的刚性约束,严明制度落实的“一岗双责”,加强经常性谈话提醒,与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评、评先评优等相挂钩,树立正确导向,持续营造自觉严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整改内容(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压得不够实、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情况说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治长效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下一步整改措施:致力加强和改进牵头抓总作用,严格按照上级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切实建立健全常治长效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整改内容(2):政治督察机制尚未探索建立。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情况说明:整改期间,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进一步落实政治督察制度,制定出台《福鼎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专项巡查方案》,但还未形成制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开展调研,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征求政法及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整理修改后提交政法委委务会审议通过,形成正式制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

  整改内容(3):牵头化解涉法信访积案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情况说明: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我委已下发《福鼎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直政法各单位针对2018年以来的本单位信访案件,进行重新梳理、评查、确认,对信访案件实行主要领导“三包一保”(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目前该清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与市直政法各单位的沟通,做好清查工作跟踪,尽快化解涉法信访积案。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委巡察一组的悉心指导下,通过对标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和整改任务,逐条深入剖析和深刻反思,对症下药,逐一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确保问题整改真改实改、见底到位,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福鼎、法治福鼎建设。

  ()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把机关政治建设、党的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政法重点工作同步谋划、部署、落实,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党的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对政法事业绝对负责的态度,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并长期坚持。

  ()持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持续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要举一反三,深查细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历史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838005;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市府路139号市委政法委,邮政编码:355200;电子邮箱:fdzfwzzc@163.com。

  中共福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