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57号)及宁徳市财政局、宁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2017]10号)等文规定,我局对乡镇政府申请工程资金补助的报告和佐证材料(经乡镇水利站现场审核)进行了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将结果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项目名单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6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到我局办公室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将按规定纳入水利专项资金支持建设项目储备库,上报宁德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福鼎市水利局办公室 0593-7879893
附:
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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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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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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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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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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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阳镇河道整治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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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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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水库上游流域、管阳溪流域水源地进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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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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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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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水利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