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我镇村两级小额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通告。
第二条 本通告适用于我镇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单的申请、建立、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本通告所称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项目是指我镇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直接投资或上级补助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小规模工程,包括房屋建筑(维修)、房屋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园林绿化、土石方、水利、交通等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或实行公开招投标限额有作调整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预选名单类别:施工类(房建、市政、水利、交通工程施工),监理类,勘察类,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检测等服务类。
第五条 征集方式:自愿申请、公开报名、主管部门推荐、村推荐。
第六条 征集条件: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对公账号。(法人代表需有1年以上施工经验);
2、业绩(需有最近三年内在本市辖区内承包5万以上的项目业绩);
3、无征信问题或不良记录的;
4、年龄需在60周岁内(履行评价为优秀,有施工、承包、守信、且对本镇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
5、已经进入正式名单的企业需填写施工企业备案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申请一个。
第七条 预入围录入程序:
1、已进入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企业名录择优录取;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经本镇审核,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实际需要,择优录取。
2、有施工、承包、守信的对本镇有特殊贡献的(如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等)经审核合格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可优先进入名单。
3、在嵛山镇辖区内有注册公司或分公司(有办公室场所、人员)、或最近三年内有在本辖区内承包五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履行评价为优秀或良好,可优先进入相应名单。
第八条 征集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第九条 征集地点:嵛山镇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593-7202232
联系人:郑良凯(13959348252)
第十条 录取报备:预入围名单经公示五日无异议后,由我镇班子领导研究确定为正式录取,名单报备至市发改局及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名单更新周期为三个月,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报送镇班子领导研究确定后适时增加承包商类别。
第十二条 本通告由镇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嵛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 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