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补助项目建设经营主体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97号)的要求,下达我市资金为150万元,主要用于蔬果相关产业采后处理项目建设,目前剩余资金10.9万元。经局领导班子于2020年1月19日研究决定福鼎叶鼎香农业专业合作社(地瓜干、地瓜粉烘干)、福建福茗芳茶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香菇烘干),两家企业均为果蔬相关产业主体,符合项目要求,累计申报建设两座1吨/批热泵烘干房,拟申请补助1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0日-1月26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的,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核实,对有违反规定的将予以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举报电话:7863130 13599187716。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