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殡仪馆吊唁设施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12-05 09:0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鼎市殡仪馆:

根据《福建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24)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鼎政综[2019]138号),核定福鼎市殡仪馆吊唁设施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鼎市殡仪馆吊唁设施租用收费核定标准见附表。

服务类型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延 伸 服 务 收 费

大型吊唁厅(324平方米)

租金

/

800

2小时以内,超过每小时加收50

延 伸 服 务 收 费

小型吊唁厅(60平方米)
租金

/

300

2小时以内,超过每小时加收25









二、延伸服务项目收费允许下浮。应本着“自愿有偿,有服务才能收费”的原则,严禁变相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或提高标准;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三、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合法经营。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1年,期满后根据成本监审情况予以正式核定。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125 

 

 

 

抄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