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闽民管〔2013〕492号)和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福鼎市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鼎委办发〔2017〕2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建立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我局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了第一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申报工作。经审核,本次共确定福鼎市慈善总会等10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现将参评社会组织公示如下,同时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公示期从12月11日起至17日止。如有异议和情况需要反映,请与福鼎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管理股联系。
联系电话(传真):0593-2195070
福鼎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1日
福鼎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第一批)
社会团体(10家)
福鼎市慈善总会
福鼎市小额信贷促进会
福鼎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福鼎市畲族文化促进会
福鼎市茶业协会
福鼎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协会
福鼎市篮球协会
福鼎市户外运动协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
福鼎市博爱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
福鼎市星睿自闭症关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