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革命老区发展专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8-1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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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财社[2019] 47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老区办

关于下达2019年度革命老区发展专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磻溪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老区办《关于下达2019年度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19]25号)及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老区发展专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指[2019]28号)精神,为加强老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经研究,现下达2019年革命老区发展专项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详见附件),乡镇根据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计划申报情况,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将资金(按项目)下达到具体实施单位,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切实做好专款专用。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附件:《2019年度革命老区发展专项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老区办

                        201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