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制定福鼎市白琳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公告第2号

来源: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19-06-1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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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制定福鼎市白琳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上午9:30 

  地点: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法庭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见附表) 

  三、听证人(3名) 

  甘正团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施  群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黄文娟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审理股副股长 

  四、定价方案 

  根据“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本次福鼎市白琳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方案。 

  (一)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依据 

  1、政策要求。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8号)精神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5]36号)文件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要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40元/吨;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2、成本依据。根据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成本调查队对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成本调查结果,预估平均每吨污水的处理成本(不含税收、利润)为1.86元。 

  (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方案 

  1、白琳镇辖区范围内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85元/吨; 

  2、白琳镇辖区范围内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1.20元/吨。 

  (三)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执行时间 

  拟定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待定价方案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五、与制定价格有关的成本调查办法和意见。 

  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通过核对数据、查找资料、市场比较等方法,经调查,福鼎市中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白琳镇污水厂预估污水处理价格定价成本(不含税)如下: 

  (一)预估全年污水处理总定价成本:152.38万元 

  (二)预估年污水处理量:82.13万立方米 

  (三)预估平均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用:1.86元/立方米。 

  特别说明: 

  由于白琳镇污水厂刚刚筹建完成,于2019年3月才开始正式投入运营,因此,我局在收集相关数据情况下,对年处理污水量和污泥量以及运营成本等参照同类型污水处理厂,并结合白琳镇的实际进行预估,因此,最终数据为预估污水处理价格定价成本。     

  特此公告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7日